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駐星代表江春男酒駕惹議。(本報資料照片)

分享 新任駐星代表江春男上周晚間酒駕,在台北市濱江街遇警方臨檢,酒測值0.27毫克,涉嫌公共危險罪。台北地檢署考量他初犯、犯後態度良好,處分他緩起訴,須支付公庫6萬元。外交部表示,據了解,江春男所涉酒駕案案子雖經北檢做出初步決定,但依法仍有相關程序要完成, 因此在走完相關程序之前江大使將不會赴任,目前外交部也沒有江春男赴任的最新程期規劃。※ 提醒您:禁止酒駕 飲酒過量有礙健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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